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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5-11 02: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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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大家好,关于禁毒教育平台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青少年禁毒教育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本文目录全国青...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心得体会

22、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

23、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 、文化、业务水平,爱护

24、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 、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

25、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一 、德育是我们

26、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

27 、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

28、疏 、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

29 、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二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

30、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教育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

31 、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32、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教育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教育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

33、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教育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

34 、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教育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

35、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 、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 、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

36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

37、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 ”.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

38、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 、“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 ”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

39、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

40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41、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三联阅读

42 、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

43 、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二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1 、振兴民族的希望在教育,振兴教育的希望在教师。教师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下一代的历史重任 ,教师的发展和提高直接影响着国民素质的高低和各级各类人才培养。经过十几年的实践和探索,我国教师的终生学习初步走上了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轨道 。终生学习的思想和观念逐步被广大教师所接受,并日益成为教师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法律是一种调整人们行为的规范 ,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学习、生活 、工作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是我们的保护神。作为教师 ,通过学习《教师与法》,有着深刻的感悟 。尤其,书中第三章:教师执教中的法律问题给我的教育教学事业点亮了一盏明灯。

2、我们应该从教育权与受教育权审视着我们的师生关系。

3、一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人与人的关系、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

4、首先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是高位与低微 、权威与平庸框架下的等级关系,而是真正意义上的人与人的关系 。这种真正的人教育人的关系,就是相互之间的尊重与被尊重的关系。

5、《世界人权宣言》第1条规定:“人人生而自由 ,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利性和良心 ,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第26条规定:“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并加强对人权和节能自由的尊重。”很明显,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的规定,无论是作为人的学生 ,还是作为人的教师,被尊重的权利是由于其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教师作为教育者在七职业范畴内,更应从教育目的出发 ,充分发展学生的个性,并加强对学生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没有任何可能在选择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寻找尊重或不尊重学生的理由 。

6、其次 ,教师与学生的关系不仅仅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更重要的是教育权与受教育权的关系 。学生的受教育权是一项绝对权力,它要求教师尊重学生 ,履行义务,依法保证学生享有受教育的资格。

7 、从我国《宪法》《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权利宣言》、《世界人权宣言》对受教育权的解释来看,受教育权首先是人的应有权利 ,其次是法定权利。

8 、学生的受教育权在教育法治实践中经历和将要经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现代社会 ,受教育权愈来愈多地被人们认识到了它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认识到了它应当属于人本身应有的基本权利之一的重要意义。依法规定和保证受教育权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并表现在想追求学习权发展 、向报章弱势群体受教育权发展的态势。

9、学习权是基于现代社会对受教育权的新认识而对受教育权的一种新的表述 ,其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保证受教育权主体的利益 。

10、如果社会的不平等阻碍着明天社会的前进,教育策略就必须做出鉴定的努力,更广泛地传播学习的方式与方法。在这方面 ,我国已经做出了法律规定,以依法报章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

11 、第一、保障女子的受教育权。《教育法》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 、性别、职业、财产状况 、宗教信仰等,依法向与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36条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向与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与管规定 ,保障女子在入学 、升学、就业、授予学位 、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在保障公民受教育权平等的情况下,《教育法》特别规定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保障女子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利,这是与我国宪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确立的基本原则相符合的 ,它有利于防止性别歧视,实现受教育者在受教育机会和受教育成就上的平等。

12 、第二、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 、青年的受教育权。《教育法》第37条规定:“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少年 、青年 ,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 ”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受到了影响,特别是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缴费上学制度给学生增加了降级负担 。对此 ,国家以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勤工助学金、减免学杂费等资助方式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 、青年的受教育权。

13、第三、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教育法》第38条规定:“国家 、社会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根据残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时时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 。”残疾人是由特殊困难的社会群体,为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 ,国家颁发了《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 、《残疾热教育条例》、《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受教育权利。

14、第四、保障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教育法》第39条规定:“国家 、社会、家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创造条件 。”为保障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我国已经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等法律法规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和挽救的原则,除进行思想品行和行为矫治外,还进行文化教育、劳动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 ,以保障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受教教育权以及促进他们的改过自新和健康成长。其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司法机关 、政府、家庭和社会,都有义务依法保障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15、第五 、保障流动人口子女的受教育权 。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的保障是我国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于以往我国基础教育实行的是依户籍就地就近入学的制度,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流动人口的子女在入学受教育方面出现了困难。因此 ,原国脚教委和公安部于1998年联合下发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对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并对保障《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和提高全民素质提供了条件 。

16、综上所述,我们所应确立的新的师生关系 ,不是以教师与学生占有只是多少的相对关系为前提的,也不是以学生是否具有超越性和是否可能成为教育者为条件的。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应当是对学生作为人的受教育权的尊重,这是学生的绝对权利 ,无论是教师还是其他主体,都应依法保证学生的受教育权。虽与知识欠缺 、超越能力有限的弱势全体,教师更应给予尊重 。同时 ,我们强调教师对学生的尊重,决不排除学生也应当尊重教师 。教师作为教育者,同样有被尊重的权利。如果我们不从理论实质上认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那么,体法学生、限制学生的发展、束缚学生的积极性 、遏制学生创造力等现象将永无止境。

三、谁会写《新九年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快帮我想想!!

依法治校,是指依照法律对学校各项事务进行管理 。依法治校,就是要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的新格局。在建设和谐校园的过程中,依法治校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价值。

依法治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校园的核心 。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必定是坚持正确办学方向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校园。离开这一基本前提,即使校园其他方面呈现“和谐 ”状态,也不是真正的和谐校园。《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 。这是我国法律关于教育方针内容的表述,体现了国家的意志。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六大关于教育方针的论述增加了“为人民服务” 、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和“美 ”育的内容,进一步丰富了教育方针的内涵。教育方针体现了我国教育的性质,指明了教育的根本任务 。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是落实党和国家对学校和所有教育工作者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内在需要。

依法治校是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学位条例》 、《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 、《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和一系列教育法规 、规章 。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总体上已经覆盖了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对教育方针、政策以及与之配套的各项具体工作原则 、制度作出了规定 。认真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按照其规定管理学校各项事务,就能从根本上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使教育方针得到全面的贯彻落实。

依法治校:保障师生民主权利的必然要求

充分保障师生民主权利,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关键,也是学校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教育民主和学术自由是现代校园的基本特征 。只有在充分保障师生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才能实现教育民主和校园的和谐。《教育法》第三十条第3款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教师法》第七条第5款规定: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 、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的权利 。我国《宪法》将受教育权利规定为公民的宪法权利,这是国家对受教育者的郑重承诺,意味着学校的一切活动都应当以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为前提。为了保障师生的民主权利,学校必须制定章程,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构建校内治理结构与管理体制,明晰和理顺校内各种关系,确立适应学校改革与发展需要的运行机制,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发挥其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实行校务公开,建立校内监督约束机制。所有这一切,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有的本身就是具体落实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依法治校是师生民主权利的保障。

依法治校:平衡和调节校园利益关系的必然要求

平衡和调节校园各种利益关系,是建设和谐校园的一项重要任务 。校园各种利益关系得到令人满意的平衡和调节,其他许多问题便可迎刃而解。实现校园和谐便有了现实可能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伴随着办学体制 、教育投资体制 、招生就业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学校后勤保障体制的全面改革,学校对内对外形成多种利益关系,例如,学校与政府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学校与社会之间的合作关系,学校之间或学校与社会力量之间的联合办学关系,学校与教师之间的聘用关系,学校、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教育关系,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产学合作关系,金融机构与学生之间的助学贷款关系,学校与科研成果使用单位之间的技术合同关系,学校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关系,等等 。这些社会关系有着深刻而复杂的利益背景,充满利益矛盾与冲突,远非行政措施和政策所能调节 。只有依法治校,充分发挥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所特有的调节功能,才有可能从根本上协调 、平衡这些利益关系,促进校园和谐。

依法治校: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必然要求

校园安全稳定是和谐校园的基础。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是建设和谐校园的基础性工作 。一个和谐校园,必然有稳定安宁的校园环境和有条不紊的教学科研秩序。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才能为学校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如果校园矛盾激化、事故频发 、秩序混乱,师生就难以和睦相处、安心教书和勤奋学习 。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必须规范办学行为,建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提高师生抵制邪教和各种反动信息 、不良信息影响的自觉性与能力;预防和化解校园纠纷,防止校园暴力发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其他不稳定因素;制定处理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避免损失扩大;与政府、社会、家庭建立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联动机制,配合有关方面治理好校园周边环境 ,防止社会不法分子对师生进行滋扰和侵害。这些工作 ,没有一项可以离开法律的规定而开展。通过依法治校,运用法律 、制度、校规的力量来预防纠纷和事故,不断化解矛盾与冲突 ,弥合裂痕,整合校园资源,维护校园秩序 ,就能以文明、理性 、平和的方式消除校园不稳定 、不和谐因素,形成人心安定、秩序井然、教学相长的和谐局面 。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的一些知识点 ,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心得体会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 ,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法制教育宣传日《义务教育法》的心得400字
  2. 学习教育法心得体会
  3. 谁会写《新九年义务教育法》的心得体会!!快帮我想想!!

一 、法制教育宣传日《义务教育法》的心得400字

1、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

2、1986年《义务教育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走上了法治化轨道.20多年来,我国在普及义务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然而,由于社会转型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推行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是此次义务教育法修订的时代背景.

3 、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

4、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5 、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6、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法,也是切实提高国民文化素质的客观需要.

7、在现代社会,通过实施义务教育,普遍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已经成为各国政府的共识.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有170多个国家宣布实施义务教育制度.多

8 、方面研究表明,国民的高水平教育对于个人和整个社会都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一个国家未

9、来的发展前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推进自主创新,要变人口大国优势为人力资源大国优势,我们就必须确保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贯彻落实.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的问

10、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11 、订的《义务教育法》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在新《义务教育法》中,四处提到特殊教育,充分体现了这届政府人文化的关怀和亲民的思想.在构建和谐

12 、社会中提升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障,让这些有残障的孩子、这些家庭看到希望,看到党对他们的这种关怀.从这一点上看,新《义务教育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

13、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教育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14 、作为一所普通小学学校老师,让贫困家庭的孩子上得起学,不因为家庭条件的差异和学校条件的差距

15、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新《义务教育法》的最大受益者.农村蕴含着大量的人才,还有待开发的人力资源,从法律的角度给他们一个平等

16、就学的机会,未来,国家和民族也将是最大的受益者. ”

17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教育

18 、法》第一条到最后一条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

19、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

20、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21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

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心得体会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 ,但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纲要》。最近,我们又再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 ,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 。然而事实上 ,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 ,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现在学生中的优良品德越来越少 ,不良行为越来越多 。因此 ,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好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简直可以说是劳民伤财!九年义务教育到底怎么搞 ,全国其他地方有些什么先进经验,各级领导应该好好思考一下,不要光是瞎指挥。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 ,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或者说依不成,对那些违反九年义务教育法的人和事不能给予及时处理,导致学校各项工作处于被动 ,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学校教师的职责应该是教书育人,但现在教师们不能把全副精力用在教书育人上,要用很多时间搞普九档案 ,要用很多时间去做辍学生工作 ,还要用很多时间去写一些形式主义的东西。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 、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 ,你对他严格要求,它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是不上学了 ,学生一回家还得教师三番五次地去请回学校,这是什么事?发生辍学情况,有的是家长在里边推波助澜 ,纵容学生辍学,国家为什么不采取一些强硬的措施,让所有学生不愿辍学、不敢辍学呢?光靠教师放下自尊去请那些少爷、小姐 ,这不是个事嘛!很多教育法律法规里边都提到:营业性歌舞厅和网吧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这些规定有什么用?特别是网吧,现在就靠未成年人赚钱 。各级主管部门虽说不定期地检查,但是查过后网吧管理人员依然我行我素 ,很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由此产生。

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何时止?

“爱与责任”主题教育活动从3月9日启动以来 ,听取学习了高校长宣读的《临淄区关于开展“爱与责任 ”师德建设实施意见》、王主席宣读了《临淄特教中心“爱与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赵校长宣读的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和淄博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以及听取其他领导领学的《临淄区师德行风建设的十条禁令》、《教师法》、《教育法》,尤其重点学习了许校长《在开展“与责任”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感觉到这次教育活动的开展 ,对于提高教职工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水平,提高依法执教的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参加这次学习活动,体会颇深 ,下面我谈以下几点体会:

一 、感觉开展这次教育活动很重要很有必要性。这次教育活动是上学期师德建设活动的继续深入和发展,这次活动主题比上次更实际更具体了,是提高师德水平的有效途径。周济部长曾经指出:“没有爱就没有教育 ,没有责任就办不好教育 ” 。爱与责任,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立业之基石、兴业之根本。以“爱与责任”为主题的本次教育活动,就是要从师德建设的领域中做起 ,着力塑造深切的教师之爱,培养教师的责任意识。区教育局文件中明确指出:“爱”,就是要立足于热爱教育事业 ,热爱本职工作 ,关爱每一个学生;“责任 ”,就是要着眼于为民族复兴、国家未来 、学生终生幸福负责 。对我们特殊教育学校来说,“责任 ” ,就是要着眼于为残疾学生未来的生存和幸福负责 。我将以积极的姿态满腔的热情投入到这次师德建设活动中。

二 、对“工作就是服务”的理解。“工作就是服务”这句话很有理论深度,高屋建瓴,是对我们学校的各部门负责人和各位教职员工的工作性质和工作态度的高度概括 ,是本次教育活动的具体实践,也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指南 。“工作就是服务 ”就是让我们在工作中如何体现爱、如何去落实责任,也就是把教育活动同实际工作要结合起来 ,以“工作就是服务”这一新观念统领我们的各项工作,以服务的姿态做好各自的工作。

我们的工作从大处讲就是为社会服务,为国家服务 ,为人民服务,因为教师肩负着为国家培养各种合格建设人才的重任。往小处说,就是为学生服务、为学生家长服务 。学校的一切活动必须从学生和学生家长的需求出发 ,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和学生家长的愿望。对学生的全面负责就是全面服务 ,只有服务到位,学生和家长才能满意。

为学生乃至学生家长提供到位的服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 、要有强烈的为学生服务的意识 。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

2、要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 ,业务能力提高了才能提高服务能力 。

3、要有明确的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要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干好本职工作,为师生和家长服务。

4、要有规范的服务过程 。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规范自己的言行,以持之以恒的热情服务人 。

5、要有较高的服务水平和稳固的质量保证。要遵守各种法规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 、要根据学生及其家长的愿望 ,不断加深服务层次,创新服务手段 。要求我们要不断创新,与时俱进 ,家长和学生的要求提高了,我们的服务能力、服务层次也相应跟着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树立“工作就是服务”的思想,以“服务 ”的标准衡量自己的工作是否到位 ,做学生喜欢的老师 ,做老师喜欢的同事。

OK,关于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心得体会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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